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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同學L從美國回來後,發現她老公的腳踏車被偷了。
在前往警察局報案的途中,在警察局對街看見了被偷走的腳踏車。
雖然如此,還是去警局報了案,沒想到...警察想吃案。

今日,去了市中心採買,為了早上的簡報,前一晚熬夜,頭有些昏晨。
採買完怎麼也找不著腳踏車,
還在想是不是自己忘記停車地點了,在附近就這樣晃了好幾圈,預計好的運動時間也過了,
心裡簡直不敢相新鎖了兩個鎖的我難道也遇上了腳踏車失竊記。
同時,腦裡轉了好幾轉,接下來要怎麼上學、怎麼運動、怎麼shopping > <...腳踏車真的是我在這重要的腳阿~
不隻如此,因為原本預計採買完去運動,還帶著我心愛的運動鞋、車上還有我剛採買的三罐泡菜、豆腐、很可愛的腳踏車座墊套、雨褲...嗚~不見了我會很傷心的!
看來隻好報案了。心裡這麼想著。
重點是,連該怎麼報案,哪裡有警察局都不知道,讓我一陣茫然。最後想了想,

決定進去問店家,告訴對方我腳踏車可能被偷後,對方說應該不是被偷,而是被移走了...
移走!
那就簡單了,我問了店家被移到哪。
對方開始解釋因為不能停在店門口,所以我必須去另一個地點取車,並付錢...
這...不就是拖吊嗎???

當時心裡真是有點難以形容,沒有被偷,真是太開心了! 但是...被拖吊覺得開心好像很奇怪,同時...是腳踏車被拖吊ㄟ! 這應該隻有在荷蘭才會發生吧@@
幸運的是,就在店家幫我查電話的時候,遇上了另一對情侶,男生的腳踏車也被拖吊了。於是,就靠對方聯絡好一切,確定了地點,然後一起走過去。腳踏車存放場進在步行大約5分鐘的距離,其實是個建築物的一樓,一進去就看到我的腳踏車停放在內,看見他真是開心極了。
取了腳踏車、出示身份證明讓那裡的工作人員輸入電腦(不知要作啥)還問了我的住址,然後付了10歐元後,工作人員請我在一張寫滿荷文的像是證明文件上簽名,一式兩份,我留底一份,就這麼結束了。
在等著前一個人領車時,趁空檔在拖吊場東照照西照照,我想荷蘭人應該覺得我瘋了吧,被拖吊罰錢還這麼開心的照相。這也算是我留荷的一個新體驗囉~隻是希望不要再有第二次了,下次應該就不會這麼開心了。

PS.拖吊專線的橘色海報也挺有趣地~真是Ah~F*ck!(荷蘭人真是太愛橘色了...)

20120110Ah Fxck02.jpg  

(腳踏車拖吊場...停滿了可憐的腳踏車)

20120110Ah Fxck03.jpg  

(櫃台真不是普通的溫馨可愛)

20120110Ah Fxck04.jpg  

(失而復得的心愛腳踏車,和拖吊場合照一張。以後不會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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