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企業LG集團在台灣設立的台灣樂金化學股份無窮公司高層被控性騷擾女性員工,台北市性別工作對等會今日(27日)以該公司未善盡店東防制性騷擾的公法義務,裁罰25萬元。
台北市勞工局去(99)年11月間接獲這家公司一名女性基層主管申訴,指該公司對高階主管涉嫌性騷擾女性員工一事未積極處理,11月尾即遭公司全面以嚴重違抗治理饬令並違反工作規則而逕自將其解僱。臺北市政府性別工作對等會獲悉後展開調查。
勞工局表示,經幾個月的訪查,雖有員工願意接受訪問,但都礙於考量工作大要是以不保而不願具名露面作證,但他們都具體表示該高階主管常盯著女性職員的胸部,讓人感覺稀奇不難熬難過,該公司高層自舊年6月就知悉此事,卻以個人治理風格為由而遲未積極處理,直至舊年10月間收到申訴人正式提出書面申訴才啟動調查機制,且案件調查過程中,無視申訴人自覺處於性騷擾不和睦職場環境而有情緒甚至影響辦公室氣氛,在調查過程中,不隻不予以協助,卻陸續以申訴人影響治理人員聲譽等為由,將她記過、降調,最後逕自解雇。
調查發現,這家公司為員工人數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依性別工作對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但遲至民國98年才另行拟訂,99年11月1日才將辦法公開揭示,已違反法律,這家公司在制度上根蒂沒有擔保女性勞工有免於性騷擾的權益。
台北市性別工作對等會在第36次會議後,評議這家公司未善盡店東防制性騷擾的公法義務,針對內部高階主管涉性騷擾女性職員一案,未依法處理,處以罰鍰25萬元。
勞工局長陳業鑫強調,女性勞工朋侪平時於職場上即易接受到客戶、廠商騷擾,亟需主管協助處理,若公司主管自己便是騷擾女職員的當事人,則可想見女性員工平時在職場上工作權益的單薄,公司高層的縱容更使基層員工在受打擊時求助無門,成為間接共犯,企業店東或民眾若對就業歧視及性別對等有相關疑問,可洽詢1999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或到勞工局網站查詢。
- May 30 Mon 2011 06:57
男主管愛盯女職員胸部 南韓樂金重罰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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